| 參賽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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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只限業餘球員參加,所有現役甲組球員不得參予本會任何組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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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參賽球員不限年齡,但必須持有身分證或持有合法身分證明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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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隊球隊最小註冊7人 。(50分鐘賽事最多為25人 ,70分鐘賽事最多為3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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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位球員只可以為一隊球隊註冊出場。(不同組別除外) | ||||||||||||||||||
| 參賽費用-全場50分鐘賽事(上下半場各25分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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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費:每隊 $800 (包括聯賽及盃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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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金 :每隊 $500 (如無扣取,當比賽完結後全數退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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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球證費:每隊 $150 (須於開賽前向當日執法球證繳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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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賽賽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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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0min以雙循環賽事進行,每組大約由十隊球隊組成,每場賽事勝方可得三分,打和各得一分,負方及棄權者得零分,棄權之記錄為三比零。雙循環賽事結束後,最高得分者為冠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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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遇兩隊或以上積分相等,則根據下列優先次序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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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雙方對賽成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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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紅黃牌記錄(較少者,一張紅牌等如三張黃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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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賽事得失球差 | ||||||||||||||||||
| 聯賽設有冠、亞、季軍,各得獎盃一個&獎牌(獎牌數目會因應球隊註冊人數而定,最多30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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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設有神射手獎,得獎者可得獎盃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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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min以雙循環賽事進行,每組大約由十至十八隊球隊組成,賽事先以單循環進行,每場賽事勝方可得三分,打和各得一分,負方及棄權者得零分,棄權之記錄為三比零。 首循環賽事結束後, 績分排名頭一半之球隊將被編排入上線,另一半為下線,再各自進行次循環比賽(首循環之分數會減半進入次循環),次循環同以勝方可得三分,打和各得一分,最後最高得分者為冠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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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遇兩隊或以上積分相等,則根據下列優先次序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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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雙方對賽成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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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紅黃牌記錄(較少者,一張紅牌等如三張黃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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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賽事得失球差 | ||||||||||||||||||
| 聯賽(上線)設有冠、亞、季軍,各得獎盃一個&獎牌(獎牌數目會因應球隊註冊人數而定,最多25個)。 | |||||||||||||||||||
| 另設有神射手獎,得獎者可得獎盃一個。 (下線)最高分球隊亦可得獎座(最佳進步獎)一個,不設獎牌。 | |||||||||||||||||||
| 聯賽盃賽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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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有組別聯賽球隊將會混合作賽,並以淘汰形式進行,勝出進級,落敗淘汰,若打和 不設加時(即以射三球九碼決勝負,如未能分出勝負則由當值球證採取擲毫決勝負,直至進入決賽,而決賽勝方則可爭奪聯賽盃冠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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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聯賽盃於決賽將設有加時,(但不設銀球或金球制)於法定時間五十分鐘賽和後即加時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不設中場休息,若加時後再打和,即以射三球九碼決勝負,第四球開始採取突然死亡,直至分出勝負。 | ||||||||||||||||||
| 聯賽盃賽設有冠、亞軍,各得獎盃一個&獎牌(獎牌數目會因應球隊註冊人數而定,最多25個)。 | |||||||||||||||||||
| 足總盃賽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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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有組別聯賽球隊連同新加入球隊將會混合作賽,進行分組賽形式, 每場時間為五十分鐘,上下半場各二十五分鐘,中場休息時間五分鐘,以單循環賽事進行,每組由四隊組成,每場賽事勝方可得三分,打和各得一分,負方及棄權者得零分,棄權之記錄為三比零,首、次名出線十六強,十六強開始採取淘汰制,勝出進級,落敗淘汰,直至進入決賽,而決賽勝方則可爭奪足總盃冠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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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遇兩隊或以上積分相等,則根據賽事得失球差(先計淨球,後計得球,最後計失球,如都相同則擲毫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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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足總盃於決賽將設有加時,(但不設銀球或金球制)於法定時間
七十分鐘賽和後即加時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不設中場休息,若加時後再打和,即以射三球九碼決勝負,第四球開始採取突然死亡,直至分出勝負。 領兩張黃牌當一張紅牌,將被罰款$50
直接領紅牌之球員,將被罰款$100。
累積3面黃牌者則雖在下一場比賽停賽一場(本會此舉只希望大家能在公平,公正的平台下進行比賽,敬希各參賽者在投入比賽之餘,切記在比賽時之品行,勿做出傷害到人及自己的粗野動作以及影响在場氣氛的舉動,球證絕對有權利嚴格執行。 足總盃賽設有冠、亞軍,季軍,各得獎盃一個&獎牌(獎牌數目會因應球隊註冊人數而定,最多2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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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用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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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賽中使用之足球為標準之四號足球,每隊球隊於比賽前必須自備至少一個足球(須合規格,如:無損爛或無漏氣),當值球證有選用任何一個足球作為比賽使用之決定權(其餘一個作後備之用),欠帶足球或足球不合規格的球隊,當值球證有權禁止該隊作賽,並將被判負0:3。該場比賽之球證費亦須即時現場繳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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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何有關足球的問題,雙方球隊必須於開賽前向球證提出,否則一經開賽,本賽會有權不受理有關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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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於作賽期間,作賽足球被踢至場外,最後觸球那一方的後備球員有義務把足球拾回。(如不幸足球遺失,球主有權要求最後觸球一方作出賠償,不論什麼足球,最多$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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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不幸地在作賽期間,雙方足球均被踢至遺失而令到球賽無法進行,該場比賽會立即腰斬,而本賽會因應當時比賽之剩餘時間而作出決定是否擇日重賽或以當時賽果判決,重賽的時間為當日腰斬賽事的剩餘時間,重賽之球證費會由雙方球隊支付。 |
| 作賽及出場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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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場時間為五十分鐘及七十分鐘兩種,上下半場各二十五分鐘或三十五分鍾,中場休息時間五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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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賽會已訂明認可比賽時間為星期一至日晚上八時至十一時。其餘時間若比賽雙方同意,本賽會亦可盡量安排作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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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場比賽最多可換七個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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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場比賽前十五分鐘需填妥由本賽會所指定之出場表格,並連同身分證正本交與球證對名,否則該場比賽當棄權論,如欠帶出場表格,將被罰港幣五十元;另外,雙方球隊需於作賽前支付球證費用三百元(每隊一百五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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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發現未有註冊或被停賽之球員出賽,該場比賽作廢而對賽球隊則當勝出3:0論,其犯規之球隊亦會被額外罰款三百元正。另外,本會將以事件嚴重程度有權另作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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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比賽將會準時開始,不足七人到場亦需開球,最少要有四名球員出場方可出賽,不足四人出賽之球隊作棄權論,並判負0:3及須即時繳付兩隊球隊之球證費用。另外,本會有權另作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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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設有紅/黃牌制度,領紅牌之球員即被判離場,以及停賽一場(停賽球員)會於網站內詳細公佈;同一場比賽領兩張黃牌當一張紅牌,也需要停賽一場;而黃牌將會累積計算,五張黃牌需要停賽一場(嚴重之紀律個案由賽會紀律小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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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領兩張黃牌當一張紅牌,將被罰款$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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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直接領紅牌之球員,將被罰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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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所有球隊、球員或該球隊之支持者如在比賽中或完場後發生暴力或恐嚇事件,如經本賽會調查屬實後,本賽會會按事件之輕重,向該球隊或個別球員作出罰款或停賽處分。嚴重者,本賽會將交予警方處理,並保留本賽會一切損失之民事追究權。 |
| 註:本賽會宗旨乃友誼第一,比賽第二,嚴禁任何暴力事件發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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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各球員出場前請脫掉所有飾物,包括(耳環、手錶、手鐲、手 鍊、介指.....等)運動形眼鏡除外,球證有權不批准佩帶飾物之球員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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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球員必須穿著運動褲、襪(必須過腳眼),否則該球員不能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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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各出賽球員必須持有有效之球員證,否則該球員不能出賽。 |
| 球衣顏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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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各球隊於開賽前十五分鐘準時到逹球場並於出賽前換好球衣,沒穿球衣或穿上不合規格球衣之球員,絕不能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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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比賽時出場球員所穿著球衣,顏色必須一致,球衣背面必需印有標準尺寸的號碼(號碼不得重覆),否則會被禁止出場,該場比賽作廢而對賽球隊則當勝出3:0論,其犯規之球隊亦會被額外罰款三百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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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兩隊球隊球衣顏色相同,球證會提供背心(俗稱龜背),但兩隊球隊需要另交$20附加費。 |
| 比賽場次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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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月在賽會公佈賽程前,球隊須遞交日期(每星期最多2日,每月最多6日),程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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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球隊須於每月22號之前向賽會提出下月請假之日期。逾期者,本會將當作該球隊於下月任時間皆可作賽。而任何遲交之作賽申請,本會一概不會接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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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本會將不會於貴隊不能作賽之日期安排貴隊比賽,而其他日子安排之比賽,一律不能拒絶,如要更改賽事,請參閱“更改賽事日期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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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所有作賽日期須以書面通知(e-mail或fax),電話口頭及討論區的留言通知一律不獲接受,一切以e-mail或fax時間為準。本賽會定必回覆所有書面申請,如申請後兩天內未獲回覆者,必須致電本賽會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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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賽會將於每月28日公佈下個月所有賽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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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有賽期或賽事事項,以網頁公佈為準,本賽會不會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聯絡本賽會查詢。 |
| 取消球賽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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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在比賽前兩小時,遇天氣情況惡劣,當日之比賽將可能取消,本賽會亦會個別通知有關球賽事宜,如有任何問題,請主動聯絡賽會以了解比賽是否如期舉行。所有已被取消之賽事,賽會將會網站公佈並另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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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賽程一旦作實均不能修改。如遇到緊急要事須取消球賽,取消球賽必須於球賽開始48小時前通知,並會罰款二百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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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取消球賽是球賽開始24小時前通知,並會罰款三百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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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取消球賽是球賽開始24小時內通知,並會罰款五百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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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所有罰款須於收到通知後一星期內繳交並傳真收據至本賽會,逾期者本賽會有權即時取消球隊繼續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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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所有球隊報名後,不論任何理由申請退出或被本賽會取消參賽資格,均不獲退回報名費及按金。所有球隊若未能完成所有聯賽賽事,而中途申請退出者,所繳付之按金均不獲退回。 |
| 場紙繳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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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分鐘賽事,每隊球隊每月均須要提供一張連續兩小時之七人硬地足球場場紙(必須符合賽會認可之作賽場地),如該隊未能提供,當月將被罰款。
35分鐘賽事,每隊球隊每月均須要提供兩張連續兩小時之七人硬地足球場場紙(必須符合賽會認可之作賽場地),如該隊未能提供,當月將被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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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球隊須於每月22號前以e-mail或fax之形式繳交場紙給本賽會,以作編排下月賽會,逾期一律當欠交論。一切以e-mail或fax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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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張場紙規定必須符合賽會認可之可作賽場地,如有場地而問,可瀏覽賽會網頁或致電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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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球隊當月未繳交場紙,本賽會會作出懲罰性罰款(不識用於已繳交全季場紙之球隊)。 |
| (欠交場紙球隊罰款$100) | |
| 註 : 所有罰款須於收到通知後一星期內繳交,逾期者本賽會有權即時取消球隊繼續參賽資格。 | |
| 球員註冊 | |
| 任何球隊需於聯賽第一場球賽開始前三日或之前遞交所有註冊球員的資料。如在第一場聯賽開始後,註冊新球員則需支付行政費,每位港幣五十元正。而註冊新球員需於每月月尾之前將球員資料遞交給賽會,方可在下一個月收到球員證,才可作賽。 | |
| 費用繳交辦法及報名須知 | |
| 如欲參加比賽的球隊,請先填妥參賽表格,填寫後可傳真或電郵本賽會,請清楚寫明球隊名稱、球員名單、各球員之身分證號碼及相片一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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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詢電話 : 6891 3151(亞豪) 或 91056832(Ca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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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傳真號碼 : 3020 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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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賽會電郵 : jl@j-leagues.com |
| 4. | 戶口號碼 : 110-9-054690 (滙豐銀行) |